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分支机构管理办法
一、分支机构工作职责
1、负责本区域内的项目推广、招生及培训工作,积极开拓市场,作好职业资格证书的宣传工作,扩大认证体系在当地的影响,逐步拓宽各认证项目的培训、考试范围。
2、协助中管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(以下简称"中心")承办"中心"在当地组织的学员活动;
3、负责本区域的市场调研工作,及时反馈各项信息,协助"中心"做好管理工作;
4、组织学员按“中心”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标准教材进行培训、考试,积极参加由“中心”组织的各种培训课程或会议;
5、协助“中心”组织本区域的考试工作;
6、服从并执行“中心”的领导和管理制度,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督察。
7、认真参加“中心”组织的年度审核。
8、承办“中心”临时交办的、与考试认证等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。
9、各分支机构须将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、优秀的案例、教案等供全国培训机构分享。
二、申请对象
1、各行业专业培训中心
2、各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
3、各类大中专院校
4、各类培训机构
三、申请条件
1、具备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明或其他法定教育培训资质;
2、具备两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;
3、申请单位的业务工作覆盖面比较广泛,同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有广泛的联系或交往,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广,具有较强的项目市场运作能力;
4、拥有良好的信誉和人员素质,能合法经营;
5、对本地培训市场有科学客观的调查和认识,有较合理的经营营销计划和目标;
6、具有开展管理培训、资格认证等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,专人负责,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营销渠道;
7、使用“中心”指定的统一管理培训、资格认证资料,根据中心会统一制定的服务及管理规则开展推广及招生、培训工作;
8、交管理费用,市场宣传费用,证书标牌费用和服务费用;
9、接受和执行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,能自愿接受合作合约中规定的各项条款。
四、申请流程
1、下载并完整填写特许机构审批登记表,加盖公章,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办学许可证明文件、法人及负责此项目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“中心”;
2、收到材料后,“中心”对申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,并根据需要及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;
3、审查通过后,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,将协议书加盖公章后寄“中心”,并将需预交的费用汇入“中心”指定账户。
4、中心确认收到预交费用后,将批准文件和盖章协议寄回申请单位,颁发统一授权书(牌),并在有关媒体、网络上公告,确定机构代码、编入认证管理系统。